移民監,一種指為了保留移民身份不得不在另外一個國家居住的時間。另一種是指為了成為公民,不得不在別的國家居住的時間。

很多移民申請人在比較美、加、澳這幾個主流移民大國時,往往會把“移民監”納入一個重要的考量範疇,特別是對於還有眾多生意在國內的企業家們,大部分時間以及精力都在國內,不能夠長時間待在國外。

加拿大要求永居(楓葉卡持有人,相當於美國綠卡)必須在獲得移民簽證後5年中住滿2年才能保留永居身份,入籍則需要5年住滿3年。

澳大利亞的條件比較明確,要成為澳大利亞公民條件必須在5年內住滿2年,入籍居住要求是5年內住滿4年,而且在申請入籍前的最後一年,不準離境逾3個月。

相比,加澳兩國移民監居住要求,美國移民申請人獲得美國綠卡後,沒有要求居住時間的長短,這對於往返於國內和美國的綠卡持有人來說已經非常自由了。這當然也成為了很多人申請EB-1A美國傑出人才移民或者NIW移民的一個重要優勢。

不過,關於美國移民監,還是有一些問題值得移民申請人注意。今天華匯出國就和大家好好聊聊美國移民監的相關問題~

必須半年入境美國一次?

準確來說,美國並沒有嚴格意義上的移民監,不像加拿大等其他移民大國,有明確的時間規定,比如說要求五年住滿2年以上才能維持永久居民身份,美國是沒有這樣的居住要求,也就是說沒有每年一定要在美國居住多久的時間規定。
但是移民法規定,綠卡持有人如果在美國境外連續停留180天以上,即使沒有主動放棄綠卡,當用綠卡申請再次入境時,美國移民局也有權利去質疑他是否還有把美國當作長期居住地的意,因此一般建議,拿到綠卡之後至少每半年登陸一次。

離美超一年被視為放棄綠卡?

所謂拿到綠卡,也就是永久居民身份,顧名思義就是發給長期居住在美國的居民。如果綠卡持有人長時間不登陸美國,移民局可能會認為綠卡持有人沒有打算長期居住在美國的意圖,自動放棄了其永久居民的資格。
是否將美國作為永久住所的判定一般標準是看綠卡持有人是否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但即使離開美國不到一年,仍有可能被認定為沒有將美國作為永久住的意願,從而被迫放棄綠卡。

儘管短暫出國通常不會有問題,但移民局官員可能會考慮各種因素來判斷,例如:您的意圖是否只是暫時出國訪問、是否維持美國家庭和社群關係、是否維持美國工作、是否以居民身份提交美國所得稅或其他可以證明您將美國作為永久住所的因素,包括您是否保留美國郵寄地址、美國銀行賬戶、有效的美國駕照,是否擁有自己的財產或在美國經營業務等。

離美超過1年,如何保持身份?
如果綠卡持有人因為自身無法控制的因素離開美國超過一年(此前未申請回美證),可以申請SB-1類簽證,恢復美國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綠卡持有人預計6個月內無法登陸美國,無法長期居住在美國的話,可以提前向移民局申請回美證,表明未來可能要離開美國超過半年,但是沒有要放棄綠卡的意圖,這樣就相當於提前和美國移民局打了招呼。通常情況下,申請了回美證,並在回美證有效期內回到美國是不會失去綠卡的,一般有2年的有效期,到期後可以重新申請。
雖然回美證並不能100%保證綠卡持有人返回時成功入境美國,但可以作為證明綠卡持有人有永久居住在美國意願強有力的證據。如果離開美國超過兩年以上,回美證失效,綠卡持有人有可能會被視為放棄綠卡,或者在條件符合的情況下需要申請上述SB-1類簽證恢復綠卡身份。

如何保持綠卡身份?

綠卡是否會被取消往往取決於綠卡持有人是否有長期居住在美國的意圖,而判定這種意圖需要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為了避免移民局質疑你放棄綠卡,一般建議你準備以下證據來證明你有長久居留美國的意圖

1.在美國逗留的時間比任何一個其他國家都多。例如,假設綠卡持有人在2019年有多個居住地,4個月在美國,3個月在中國,3個月在英國,2個月在加拿大,這樣美國依舊是其主要居住地。

2.提前申請回美證,回美證兩年有效。

3.儲存好美國相關檔案,證明擁有將美國作為永久居住地的意圖,這些可以包括:

每年依照美國稅務局的規定,按時報所得稅。並且保留好報稅的記錄。

擁有一個在美國的居住地址。

擁有一個在美國的銀行賬戶。

擁有一個有效的美國駕駛執照,並且在入境時隨身攜帶美國駕駛執照。

擁有美國的信用卡。

在美國擁有房屋,汽車等產業。

隨身攜帶你的社會安全卡入境。

4.保持你的綠卡在有效期之內,在有效期到期前申請新的綠卡。

5.子女在美國讀書、或配偶在美國工作。

以上就是“美國移民監”的相關問題,如果你需要美國移民諮詢可以聯絡華匯出國,我們將為你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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