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陷入庸常日子一個多月了。這麼說並不是要刻意描繪一個不羈遊子被困於工作臺前的怨憤情景。這種朝九晚五遛狗健身的日子本來就是生活常態。而我也並非一個沉溺於路上的遊子。
臥室牆上的世界地圖依舊平整冷靜,結束的旅行變成無數點和線。在對旅行的憧憬實現之後,剩下的只有既定的回憶。我並沒有怠惰。甚至還在微博寫下一行字:只有在旅途上,感受力才會變得異常敏銳。有太多際遇,回去後要把它統統寫成字。
一場旅行而已,說得像完成了某項人生壯舉。然而無非也就是一些瑣碎的感動與碰撞,以及幾張隨心又刻意的快門。
一個人,從紐約,到舊金山,再沿海岸線南下到洛杉磯。相比一路的浩繁,此刻的文字無關緊要得像塵埃。
但老來多健忘,所以每次被擊中都應該記錄下來。
NYC
曼哈頓下城河岸的店門前寫著”騎自行車是遊覽布魯克林大橋和中央公園最好的方式”,但我決定和華爾街的金融人一樣,渡船穿梭。
布魯克林大橋該選擇曼哈頓還是另一側行進?都無所謂,因為找不到上橋通道,加上5月寒風不停吹襲,我放棄了步行大橋的計劃。
布魯克林DUMBO區的著名拍照地那座橋其實是曼哈頓橋。這裡的行車特別溫柔,寧願等你擺拍,也不鳴喇叭催促。而遊人也悠然有序,雖然下午時分人頭竄動,但把相機抬高一點,構圖再巧思一些,總能拍到一張滿意的照片。
獨自旅行時想拍照該怎麼辦?
構圖、創意、器材、濾鏡、還有角度,一個人要兼顧所有,同時事先在腦袋中完成一遍排演。有時候為了一張朋友圈照片,我極容易變成那個自己討厭的人。
我努力想在網紅打卡地拍一張不那麼落俗的自拍,也許最後還是失敗了。
時代廣場飄起了雨,但紐約人都不太喜歡打傘。5月的風還殘留寒意,有人穿棉衣,有人著背心,行人匆匆,沒人在意你衣著是否應季,選那身最讓你自信的裝扮就好。
我曾設想過一百種在時代廣場拍照的場景:我會讓旅伴把焦對在我後腦勺上,背景是林立的LED;我會故作淡然地川流在人行橫道上,像一個路過的紐約客那樣;或是選擇凌晨6點的時候,那時候的時代廣場一派蕭瑟,行人稀疏,我便可以站在馬路中央放肆擺拍。
然而事實是那天細雨綿綿,車輛和行人都急躁又迅疾,廣場的燈光是很好看,但鏡頭裡的我如何喬角度還是顯得狼狽頹萎。雨天的Time Square呈現出一種疲倦的繁冗氣息。
紐約的城市下水道總會冒出白煙,像出逃地獄的鬼。就和所有人對這座城市的固有印象一般,這是來自影視劇最有力的形象儲存。
華爾街行至一半,前方傳來整齊又難辨的抗議口號。這在這座城市,或者說任何西方世界已是稀鬆平常,所以我甚至沒有仔細打量他們手中的標語。我不關心他們在抗議什麼,只是覺得城市街道因為時刻有這麼一群人在發聲吶喊,會顯得特別地可愛和自由。
在紐約的4日天色始終陰沉,除了那天下午短暫的幾個小時。大概是來了一陣風,把厚實的雲吹散了一會兒。所以水泥夾縫中的新世貿大廈得以現身,我也有機會想象晴天裡曼哈頓下城天際線的模樣。
911世貿中心遊人湧動,每一個刻在碑的名字都有一個故事,博物館變成一部催淚電影,我還記得18年前那個中午的電視新聞。
你看,2001年早晨8點30分的曼哈頓。明麗的空氣還有和煦的晨光,不應該是平淡美麗的一天的前湊嗎?悲劇從來不會有預告,現實有時候真實冷酷到令人窒息。
這大概是所有博物中最安靜的。911國家紀念博物館像一篇特搞,冷峻客觀,剋制地講述著那天以及之後發生的一切。所有的情緒輸出和主觀臆斷,都留給看客。
2001年,我初一吧。沒想過18年後,我會行走在曾經電視新聞的畫面之中。
只是此刻沒有了奔逃與塵土,驚叫和慟哭變成好奇與喟嘆。我甚至覺得天氣也在配合我的內心活動,那天的新世貿大廈陰鬱昏沉,聳入雲層的建築在沉思,一切都嶄新潔淨,就像故事本該有的背景基調一樣。
從Battery Park出發,乘船15分鐘就可以從紐約州渡向新澤西州,在哈德孫河的州界上回看曼哈頓下城,陰天的空氣變成屏障,曼哈頓變成灰黑色。
船駛過Ellis島,這是曾經移民時代所有人進入紐約的第一站,再往前就是自由女神像。雨點越來越密,我沒有下船,但坐在夾板上認真地看了半天這個曾經覺得遙遠又熟悉的青銅女人。
雖然這是今年探訪的第8個美國博物館,但大都會也值得你花最多時間駐留,能從一兩件展品上得到啟發,就不負走馬觀花。誰能料到我會在紐約盯著一塊來自中世紀的盾牌想象一千年前的市井。
中央公園和影視裡如出一轍。長椅上的女人在吃沙拉,草地上主人和狗一起奔跑,跑步者對逆行的騎行遊客喊了一句”wrong way”。
公園被鋼筋水泥柱包圍,摩天樓慷慨地讓出一片矩形空地,讓自然在這座浩繁的大都市中得以肆意生長。你覺得那些在中央公園一側直逼雲端的公寓凜然金貴,然而它的身價才是真正讓人觸不可及。
來到曼哈頓中城,我打算爬上帝國大廈和洛克菲勒巨石之巔,把那些曾在螢幕裡和書本中看過無數次的紐約無介質地用肉眼收藏。但它卻躲起來,不願見人。這是不是在給我下次探訪留藉口?
半空中的遺憾並不會沖淡地表的繁複。
曼哈頓上西區和上東區看上去像場安靜暗湧的夢。地獄廚房和切爾西隱藏著很多時髦個性,牽手的情侶不會只是男孩和女孩。最狂放的還是中城,橫縱相交的街和道被Broadway斜切而過,在這裡有關於紐約的所有想象。
紐約時報大樓外牆特別好看。我想起很多年前,自己也曾是一個懷揣新聞夢想的新聞學子。你看,現實和環境真的是可以摧毀夢想的。
以為紐約就是鋼筋森林圍成的曼哈頓?坐上前往皇后區法拉盛的長島列車,綺麗的夢馬上拉回現實。
剛下車即是滿眼華人面孔,街道中文招牌林立,水果攤大姐用中文喊著”草莓3元”,重慶老灶火鍋的門牌迎面砸來……半小時就可以從曼哈頓夢境穿越到廣東福建,我一度恍惚。但這也真真實實是紐約重要的一部分。
紐約有太多膚色,太多語言,太多苦樂和太多動機。在這裡,遊客並不會產生區隔感,因為在這座繁複到極致的大都市裡,你的所有標籤與特徵都會被極速川流的光影所磨滅。你只是這座城市光譜中最微小的一個星點而已,行走其間,總會不斷被提醒告知自己的渺小。
NYC的四日當然不止幾段文字可以記述。就連那些按下的快門都顯得徒勞與蒼白。把相機無人機和GoPro都扔了吧,也不用糾結哪一款P圖濾鏡最好。只管用眼睛狠狠掃視,把影像用力儲存。
所有講述這座城市的書,以它為背景的電影,和歌唱它的詞曲,都沒有刻意誇張與吹贊。它就是這顆星球最光豔的城市。就像所有紐約客都會對你說的那句:Honey, this is New York, the greatest city of the world.
SF
我預料到自己會愛上這座城市。這種篤定,甚至是在從未踏足美國的幾年以前。
美劇《Looking》中的舊金山透露出一種慵懶自由的性感味道,這種氣息不同於紐約的繁複繚亂目眩神迷,也不是洛杉磯那般熾烈橙黃激情迸發。SF有一種天生的原始時髦感,一種打心底裡的酷勁兒。如果紐約的符號是一件精緻的呢絨西服,洛杉磯是一雙彩色的野味板鞋,那舊金山應該是一件舒適的帶帽衛衣。
它太包容,太多元,太舒適,也太隨性。當然,我最喜歡它,是因為它是全球LGBT文化的發源地。
舊金山城區並不大,在整個灣區城市圈中,它顯得精緻集約。高度濃縮的多元樣貌讓這裡呈現出不落俗不張揚的特質。就像這座城市專有的坡地一樣,逶迤蜿蜒,把所有趣味和驚喜都錯落藏匿起來。
我把車停在距離漁人碼頭兩個街區的地方,因為我聽友人跟我提過漁人碼頭高昂的停車費。
這裡的螃蟹特別有名,但想到一個人獨自坐在桌前擺弄一隻難以相處的蟹的樣子,畫面實在悽清,我甚至沒有去嘗試讓遊客們趨之若鶩的麵包湯。而是走進了角落裡的In N Out漢堡店,辛虧漢堡裡濃郁的芝士和那杯草莓奶昔非常爭氣,午後的灣區陽光又明麗暖人,那頓漁人碼頭的午餐我吃得特別滿足。
我沿岸邊在碼頭閒步,一副遊客的樣子。
遠處一個警官模樣的男人朝我嚷了一句:“嘿!這裡禁止通行!你違反規定了!”說著還舉手威懾般地示意我過去。我不知所措地走到他面前,臉皮薄的我一度以為自己真的違反了某條景區規定。警官模樣的男人一本正經了說了兩句,然後突然從身後拿出一張“I Love SF”的貼紙遞給我。就像是電視裡街頭整蠱最後揭祕時刻的戲碼一樣——我後退兩步,手扶心臟,整個緊繃的神經瞬間鬆懈垮掉,內心罵了一句髒話,一臉釋然又無奈的憨笑。警官男人也笑起來。
故事的結局當然沒有這般暖人。這齣戲也只是打著整蠱和公益的名號,讓遊客掏美元“幫助弱勢人群”罷了。我雖然被逗得挺開心,但也真的心疼那10美元。
Typical San Francisco!
喜歡舊金山的另一個原因,是出於地理因素。
站在碼頭,可以看見前方的惡魔島;構建身後的金門大橋;想象整個灣區的複雜輪廓;猜測東南方的聖荷西模樣;南下想象加州的所有風情,直到洛杉磯,直到聖迭戈,直到墨西哥。或者,思緒可以飛越廣闊的太平洋,想起此刻家的樣子。
日落前趕到舊金山唐人街,這個被稱為全美最地道的華人集聚區。
幾十年前移民浪潮洶湧,華人們遠渡重洋抵美,第一個落腳的地點就是舊金山。歷史積澱與建構,幾代人更迭與傳承,如今舊金山的唐人街最大程度保留了華人文化傳統與生活風俗,並與美國文化進行碰撞融合。沒有紐約法拉盛另起新城般的乏味復刻,也不像洛杉磯華人區的蕭瑟與散亂,舊金山把以福建、廣東、臺灣等為代表的華人味道進行高度彙集,在金貴逼仄的SF Downtown一隅不斷擠壓互融,呈現出一派地道、古早又迷人的中國氣質。
即使是在華人集聚區,身份認同和意識形態也迥異,各自陣營以房頂的旗幟來劃分,看似對立,實則祥和熱鬧。
就像是行走在這條巷子——透過狹窄的房門窺見陳舊熟悉的中式傢俱;聽著耳邊不斷傳來的麻將聲響;以及充斥著廣東話、福建話和英語的街邊閒談……語言與文字在碰撞,立場與主張在對抗,但一家一戶流淌出的緩緩華人日常,都與房頂旗幟的顏色無關。
滿眼的文化傳承與創變,唐人街的驚喜可能就在拐角的牆壁上。
街邊的歷史抗爭與新生希望。
《Looking》在出了兩季之後,以電影版作為最後的集結,電影最後的畫面定格在午夜的卡斯特羅大街。我數不清我看了多少遍這部劇,也幻想過一百次真正走進這裡後,我應該喝到怎樣的酩酊大醉,如何肆意揮霍這自由狂野的夜。
我還是一副遊客的樣子的樣子,手上拿著相機,邊走邊拍。這些不羈又美味的海報並沒有讓我覺得驚異,彩虹旗掛滿街道,卡斯特羅生來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的。這種天生的自然與驕傲,讓我覺得像回到家一樣恬靜放鬆。
我沒有像另外那些遊客一樣好奇地擺拍和觀望。我只是像卡斯特羅的一份子甚至是主人那樣,用力呼吸這裡最歡悅的時光。
朋友經常討論:等我們老了,就開個彩虹養老院,一群好友度過餘生吧。
我希望等我們老了,生活能開化得和那天的卡斯特羅大街一樣。那樣的話,我們可以牽著自己的伴侶,像任何路人一樣,自由自在不被注目。
如何證明舊金山是全球LGBT文化的策源地?如何證明卡斯特羅大街的包容與開放?
博物館或許是歷史與意識最有力的見證者。這裡有美國首個同志歷史博物館——舊金山GLBT博物館。
博物館不大,但能把這個群體的歷史用心收集並呈現,這已是一種最值得敬畏的行為。
我從櫥窗拿起一份舊金山同志導覽冊,旁邊一個滿頭白髮的博物館員工指了指另一本手冊,“我想這本對你更有幫助”。這種來自一個老者隨意又自然的提示,甚至超越了小冊子裡精彩絕倫的玩味內容,這是卡斯特羅大街最如常的溫柔。
博物館裡用了一片不小的展區專門展示了米爾克,這個美國LGBT史上最著名的運動人物。我想起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還是很多年前的一部同名電影。而今他遇害並沾有血漬的襯衫就在我眼前的展櫃中,唯有感嘆和唏噓。
街邊的彩虹和情侶在午後陽光的映襯下飽和度剛剛好。
櫥窗裡一隻小狗一臉委屈,我猜想是一對可愛的couple早上送過來洗澡美容的。下班後他們會過來接走狗狗,然後回到自己的愛巢,兩人一狗,甜蜜平淡。
可能是這裡愛意繽紛,歡愉無界,我沉浸不可自拔,把車停在了不該停的地方。黃色的路沿代表貨物運輸車裝卸停車位,我全然不知,離開前還不忘繳足了咪表的停車費。結果返回時一張罰單已經躺在擋風玻璃前。
大概警官在某處看到我面對罰單一臉困惑無助的表情,猜到我是一個不熟悉交規的遊客吧。後來我努力嘗試在網上繳納罰款,但系統始終顯示檔案未被錄入,警官應該是放了我一馬。你看,卡斯特羅是不是正如我描述的那樣,有愛又溫柔!
午後的金門大橋雨霧剛剛散去,太陽藏起來,我也就不必糾結是從南岸還是北岸拍攝更好,日落應該在哪一側看?哪一端的線性構圖更講究?都無所謂。這座橋的樣子在大多數人眼中,已經爛熟而固化了。
太平洋的海風從西側吹過來,在灣區複雜的海岸線裡來回打轉。5月的舊金山還是有點冷,但岸邊的花已經開得很盛,這個季節的海岸線是屬於多肉植物的。
大橋南岸有公園,也有祕徑,這是舊金山人跑步遛狗的好去處。團隊遊客總是走馬觀花,以為大巴車的停靠點就是最佳觀景地,一群人輪流拍照讚歎。我沿著地圖另闢祕境,鑽過金門大橋的橋樑,穿過幽暗的洞穴和通道,再走過幾條盤曲的泥土小道,翻山坡,下石階,從海岸高處下行至堤岸碼頭,從不同的高度欣賞這座紅色大橋。努力把這個聞名遐邇的建築清晰地儲存在記憶裡。
再紛繁忙碌的城市,總有幾處安寧閒然的放空角落。在金門大橋附近的小徑和綠林中,這樣的地方三兩步就能發現一個。
我們總習慣在旅途中享受這份難得的愜意,並把這種無所事事的悠然光景賦予某種意義,讓之具有儀式感。其實在任何城市,這樣的閒情只要你願意,都可以輕鬆實現。大概是身處異鄉,這種陌生的氛圍成了某種催化劑,讓這種再平凡不過的放空變得難能可貴起來。
要不然,我也不會獨自在公園長椅上,傻乎乎地坐了半個小時,關於人生議題也終究沒有思考出個所以然來。倒是在凌冽的寒風中把金門大橋的模樣看夠了。
在舊金山市區待了3天后,我搬到了10多公里外的Daly city,雖然距離SF Downtown僅20分鐘車程,這裡卻呈現出另一番風味。這種靜謐恬淡的生活氣息,或許才是最原味的灣區生活味。
入住提前預定好的民宿後,我出門四處覓食。才下午六七點的樣子,附近的商店餐館就已開始打烊,難得找到一家中餐館,空曠的餐廳也只有我一人落座。傍晚不到10度的氣溫,華人阿姨還是熱情地遞上了一杯冰塊十足的冰水,在歐美飲水習慣的薰染下,即使是講究熱水的中餐文化也不能倖免。好在我向來不是熱水黨。而眼前這份用料大方、色味俱全的宮保雞丁飯也吃得痛快。之後在戴利城的幾頓飯也有了著落。
在Daly city有一個插曲。
民宿房東是一個50歲上下的美籍女華人,名叫Esther,為人和善熱情,特別暖人。她也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當然,這是我在後來的相處中發現的。
見面寒暄時,Esther問我從哪裡過來,“卡斯特羅街區”,我脫口而出。她笑盈盈的臉頰僵硬了2秒,尷尬地擠出一個疑問,“你去那裡幹什麼?”一絲不悅隱藏在刻意的淺笑之下。意識到她對“卡斯特羅”這個名稱的介意,我便以探訪朋友為由,匆匆轉移了話題。
精心裝點的客房和花園無不透露出這是一個虔誠天主教家庭的訊號,這也讓我在住宿中特別注意言談舉止。當然,在民宿的兩天是愉悅美好的。最後一天離開時,我和Esther自拍並擁抱。我說:“下次再來舊金山還會住這裡。”她說:“下次來,一定要帶上你的女朋友!”話語之間,似乎是她對我的一種試探。
我始終知道,Esther對我懷有猜測。當然,我對她也有所隱瞞。
你總覺得在如此包容開放的城市,一切事物都應該是自由而理想化的,直到當你發現仍然有太多的角落,有著不一樣的聲音和立場。
這並沒有什麼不好。我反而覺得,這才是最真實的舊金山。
CA-1
離開舊金山,把車加滿油,踩下油門,我南下駛入了一號公路CA-1。接下來的兩天疾馳又冗長,迅疾的是車窗外一晃而過的沿路光景,漫長的是道不盡感動與散不去孤獨。
一個人的一號公路,開車拍照大聲飆歌。
沒油了,要學會自己使用油槍加油。累了,可以停車坐在公路邊休息。餓了,從後備箱翻出麵包和酸奶迎著海風吃起來。在太平洋東海岸的兩天一夜,是一場和自己最深刻的相處對談。
當又回到庸常的工作生活中,我時常還是會想起那兩天的孤獨駕駛時光。這和現在每天早晚高峰開車上下班不同。一號公路的每一次油門和轉向,都是駕駛的極致享受和風景的驚喜體驗。
早晨9點左右從舊金山戴利城出發,兩個小時就可以抵達一號公路臨海路段,這標誌著長達600多公里的CA-1觀景路段正式開啟。第一個駐車站我選擇在了Pigeon Point Lighthouse鴿點燈塔,作為美國西海岸現役燈塔中最高的燈塔,這裡值得探訪。在中午稍顯陰鬱的天色下,燈塔呈現出沉著蒼茫的氣質。海浪擊打嶙峋峭壁,海風吹襲懸崖野花,與我預想的加州陽光海岸形成反差,奇妙而深遠。
再南下行駛約三個小時,車輛蜿蜒穿過蒙特雷灣沿岸,抵達伸入大平洋的蒙特雷角區域,這裡也是除了Big Sur之外一號公路最美的路段之一。
17 miles作為整段公路唯一收費路段實至名歸。若按照從舊金山到洛杉磯的方向駕駛,這裡將是第一個讓你窒息驚歎的景點。陰雲散去,17英里陽光熾烈。把球鞋留在車上,赤腳在這片位於富人區的思享領地閒步,即使白沙再刺眼,驕陽再灼熱,也不願帶上太陽鏡,生怕鏡片過濾掉最真實的景色和感動。
海岸邊的男人把球投向水中,兩條拉布拉多準確地撲向海浪裡的玩具球,絲毫不介意海水的鹹澀,往往復復,樂此不疲。狗狗尾巴翹得歡騰,口水和海水四濺,和主人配合得天衣無縫。
這是屬於17英里加州富人們的日常午後。
沿著岸邊的棧道,走走停停。實在是太美也太愜意了,我以為用眼睛狠狠記錄就可以記住那個午後,但又覺得無論如何還是應該留下實物證據,以作之後的回味。調整好角度和光線,以太平洋為背景,我朝自己連連按下了快門。
一號公路景色壯麗,換個角度,自己也可以成為山海的一份子。
忘記給裝置充電,還沒看夠半空中的加州海岸,無人機就強行返航。沒關係,我會記得那天藍綠色的海浪和水面上熾銀的反光。
沿路無數的駐足點會讓遊客在時間與風景之間失措起來。是趕路,還是停下來把風景看透,這是有關一號公路的一大難題。好在每個停車點都有驚喜,就像這塊滿是海鳥的岩石,每次下車與景色的邂逅,總是出其不意又奇妙有趣。
隨著油門的轟鳴,17英里從平坦的海岸低地逐漸過渡到蓊鬱的原始密林和陡峭的絕壁懸崖。太平洋變得愈加磅礴壯闊,藍綠色的海水此刻已經滿眼深藍,鋪在公路右側,像一張表面充滿坑窪鋸齒的靜止藍布。
在卡梅爾短暫休憩後,日光已近西斜,第一天的駕駛在抵達蒙特雷後正式結束。這座安靜慢調的加州中部城市沉浸在暖黃色的夕陽中,溫柔和善。這是美劇《大小謊言》裡的小鎮,看不到劇裡的陰謀爭鬥,此刻的蒙特雷只有黃昏下的安寧。我把車停在汽車旅館,決定步行到海灘,這麼可人的傍晚我可不能枉費了。
沿著Google地圖,朝Del Monte Beach的方向散步,穿過兩三個街區,跨過一條高速公路,眼前的房子讓人心潮澎湃起來。多想做一個富足的加州人,在海邊擁有這樣一棟fancy的大house!
這個墨西哥風情的加州海濱小鎮,浪漫舒適,又現代簡約。那個工作日的傍晚,海灘上人並不多,除了寥寥的遊客外,只有幾群墨西哥面孔的家庭在海灘燒烤閒聊。太陽西沉後溫度驟然降至10度左右,海水沖刷我的腳踝,冰涼刺骨,但眼前兩個印度人模樣的小孩卻在海浪裡翻騰打鬧。這樣美的傍晚下,孩子們的快樂一定是熱烈的。
蒙特雷海灘的黃昏,像極了那年的尼甘布傍晚。
不需要大開大合的景緻和精美絕倫的建築,旅行中這樣靜美簡單的時刻才是往後有關旅行記憶最深刻的部分。這種瑣碎美好的吉光片羽會成為之後所有至暗時刻的繩索,把我們從繁瑣消極的情緒中解救出來。
一號的公路的最後一天,加足馬力,向LA進發。
跨過比克斯比大橋,穿越最美的大蘇爾,假裝自己在拍汽車廣告。路過聖芭芭拉,在安靜的小鎮裡找家墨西哥餐廳吃土豆泥。之後告別沿海公路,駛上寬闊的高速公路。汽車疾馳,窗外時雨時晴。在一段和火車並行的路段突然出現了彩虹,遠處的海面在陽光下金黃閃爍,筆直的公路冷峻陰沉,碩大肥圓的彩虹就掛在前方,火車和汽車像是在比賽。一切彷彿一部公路奇幻電影。
多數美國人會選擇走後來新建的高速路往返舊金山和洛杉磯之間,所以一號公路都以遊客為主。狹窄的雙向兩車道並不影響駕駛,沿路的無數觀景臺讓車流能時刻保證流暢,大家都抱著邊玩邊走的悠閒心態,少有超車情況。
駐車賞景的遊人們都顯得怡然放鬆,大家都被沿路的美景融化得溫柔可人。除了家庭、情侶和四五好友為單位外,也容易看到像我一樣獨自上路的人。
我把車停在一處峭石邊,吃午餐吹海風。一個獨自駕駛的白人女孩也把車停在旁邊,拍起照來。她艱難地把相機放在岩石上,不斷調整位置擺拍。我問她是否需要幫助,她笑了笑說自己可以搞定。幾分鐘後,看來是拍到了自己滿意的照片,便跟我道了別,發動汽車,開啟音響呼嘯而去。
沉靜,很酷,就像看到了自己在路上的樣子。
落日時,終於抵達洛杉磯。開啟房間門,整個癱倒在床上。
並不是累,而是一場旅行太過繁複,旅途上所有的撞擊在那一刻有點消化不良。我喜歡這種被情緒充斥的狀態,這種汲取甚至可以消解時差、疲勞和睏倦所帶來的煎熬。這也是往後庸常日子裡最能挑動神經的記憶。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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