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移民局公佈的5種型別列表中,EB-1A傑出人才移民是排在第一位的,它是最受美國政府歡迎的移民型別。它最主要的特點是不需要有美國僱主,不需要在美國投資,不需要辦理勞工證不受學歷英文水平和年齡等限制,且排期短。

美國EB-1A移民的10條標準及適合人群
符合EB-1A申請的10條標準

如果申請人能夠滿足EB-1A申請10條標準中的任意3條或以上,美國移民局一次性為申請人、申請人配偶以及 21 週歲以下子女頒發為期10 年的永久綠卡。

第1條:獲得過國際級或國家級獎項

在這一條中,移民局對申請人獎項的要求並非奧斯卡、諾貝爾等國際大獎。當然,如果你獲得過這種國際級的頂尖獎項,那單憑這個獎就可以輕鬆拿到綠卡啦!但能夠得到這種榮譽的只是極少數,所以不要急著否定自己的“國家科學進步獎”和“中國創新設計紅星獎”,只要你的獎項是個人獲得的,並且是行業內的,獎項是面對全國進行徵選的,都是滿足要求的獎項。

第2條:加入要特殊成就才能加入的特殊組織

當你看到“特殊成就”的時候,可能就會質疑自己:我很普通,我跟全國成千上萬的人一樣,做著同樣的科研專案,我沒什麼特殊!NO,NO,NO,還是那句話,不要急著否定自己。所謂的特殊組織,其實就是你專業領域的行業協會,這樣也許您就能明白,加入行業協會成為其中的會員,門檻並沒有多高。

第3條:你的成就被主流媒體報道

這一條就比較好鑑定了,無論是網路、電視、還是報紙,只要是全國性主流媒體,比如新浪、搜狐、騰訊等等,或行業內專業媒體,也就是面向全國行業內人士的媒體曾經對你在行業內成就、或者獲獎有過報道,都可以。根據我們以往的經驗,這一點申請人很容易滿足。看到這裡,如果以上三條你都滿足,你已經具備EB-1A的基本申請資格了,不過,滿足的條件越多,自然對申請越有利。

第4條:擁有評委的經歷

一般來說評委有以下幾種形式:比如,擔任過專業雜誌編委、會議組委、教科書編委、專業比賽裁判、或曾經受邀審閱過他人的作品文章,也就是審稿人。一般來說,學術類申請人會有很多擔任評審和審稿的機會,藝術類申請人也會經常參與獎項的評選,或比賽的選拔等等,回想下自己是否有過相關經歷呢?

第5條:做出過獨創性、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這一條非常考驗移民公司文案的發散思維和經驗,因為申請人的貢獻不僅僅侷限於專利、軟體、著作等。如果你有曾經主持過什麼研究專案、課題,並且專案或課題終將有了成果,並且成果被實際應用,那這也可以算你的原創性貢獻;或者,如果你參與了一個行業的標準制定,那這個也算是獨創性貢獻。

第6條:發表過專業論文或出版過專著

這一條同樣更適用於學術型申請人,他們在研究過程中經常會有論文和文章發表。但如果你恰好是個企業家,那你對企業經營方面的獨特思維或想法也同樣可以寫成文章來發表;總之,不論你從事什麼行業,只要你的文章或著作是專業相關的,都可以得分。

第7條: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這一條就十分有針對性了,主要是藝術類客戶,比如畫家、設計師,舉辦過個人畫展或設計展。或者如果你是搞技術的,你對個人科技成果進行展覽,也可以得分。

第8條:在重要機構擔任重要職務

這一條很寬泛,無論你是企業的CEO、CTO、COO,還是CFO,抑或是專業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理事長、祕書長,或者是某研究院院長、某學會會長等等,都可以得分。

第9條:獲得同領域的高薪或報酬

由於很多原因,這一條很少有申請人會用作申請條件,一是因為稅務問題,二是因為收入一般具有保密性,但是移民局會偏向略高收入的申請人。

第10條: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

這一條主要是針對藝術類人才,在藝術領域裡曾經創造相當高的商業價值,並有官方統計的諸如CD的銷量、電影票房等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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