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中央情報局針對中國的《十條誡令》(節選):

一定要盡一切可能,做好傳播工作,包括電影、書籍、電視、無線電波……和新式的宗教傳播。只要他們嚮往我們的衣、食、住、行、娛樂和教育的方式,就是成功的一半。
一定要把他們青年的注意力,從以政府為中心的傳統引開來。讓他們的頭腦集中於:體育表演、色情書籍、享樂、遊戲、犯罪性的電影,以有宗教迷信。
兩天前,我寫了一篇關於火箭總經理莫雷的文章。

沒想到,我前腳剛寫完,後腳NBA總裁肖華也出來發聲了。

這幾天網上的各種分析很多,後臺有小夥伴給我分享了這麼一個推斷。

我覺得有點驚訝,也發出來給大家看看——

最後,這位網友,甚至還總結了一條美國的“套路”:

當然這種說法並沒有足夠的根據。但是它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表面上看起來,是由莫雷的一條推特引發了一連串黑天鵝事件,但這一切的背後,究竟是不是有預謀的?

令我沒有想到的是,雖然這個網友的帖子純屬推斷,但是這件事情之後的發展,卻不幸被他言中。

先是NBA總裁肖華在接受採訪時,公開聲援莫雷。

“我讀到一些媒體暗示我們不支援莫雷,但事實上我們支援。”

“我們在中國有很大的影響力,我們在香港也有很大的影響力。”

以一種近乎傲慢的態度,表達了這是我們美國的“言論自由”,這是莫雷的“言論自由”。

潛臺詞就是,“我就是支援莫雷,你們中國球迷能把我怎麼著,還不是要看我NBA”。

這顯然是進一步搞事的態度。

緊接著,央視體育發表宣告,“暫停NBA季前賽(中國賽)目前的轉播安排,立即排查涉及NBA的一切合作交流”。

隨即,擁有NBA五年獨家數字媒體轉播權的騰訊體育也宣佈,暫停NBA賽事轉播安排。

種種跡象表明,從官方到民間,抵制正在開始。

結果,央視體育這邊剛一宣佈暫停轉播,就有記者在外交部的例行記者會提問:

“中國央視現在決定取消轉播NBA的節目,中方是否在利用其影響,來妨礙言論自由呢?”

看,前後不到幾個小時,一頂“妨礙言論自由”的帽子已經扣好了。

而在央視體育發表禁播宣告僅4分鐘後,NBA總裁肖華再一次發聲。

“NBA經久不衰的優勢之一,就是我們的多樣性——觀點、背景、種族和宗教。”

“世界各地的人,包括來自美國和中國,對不同的問題都有不同的觀點,裁決這些分歧不是NBA的職責。然而,NBA不會把自己置於一個監管球員、僱員和球隊老闆在這些問題上說什麼或不說什麼的位置,我們根本不能那樣做。”

根本不能那樣做。

問題是,NBA對於其他人的“不當言論”,是怎麼做的呢?

在快船隊老闆斯特林發表對於黑人的不當言論時,你們那樣做了。罰了250萬美元,對其終生禁賽,並且促使其賣掉了快船隊。

在老鷹隊總經理費裡發表對於黑人的不當言論時,你們那樣做了。費裡被無限期停職,隨後被老鷹隊解約。

在勇士隊球員杜蘭特發表對於印度的不當言論時,你們那樣做了。杜蘭特在社交媒體上為自己的“印度至少落後20年”的言論公開道歉,否則他有可能面臨超過1500萬美元的罰款以及20場的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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