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兩個人自由行,朋友G籤陰差陽錯卡了。我幫她提前買了機票,思考再三,退了。退的時候聽聞福建和臺灣兩方關係緊張,再三確認航線不會取消,於是退機票,賠了700。第二天航線就取消了,免費退票。
噢,人生啊。
大年三十,20歲,一個人武漢→臺灣。

第一站:臺北。
彼時大年初一。

臺北大學:


臺北101俯瞰夜景:

臺北-高雄 早鳥票。當時輕軌免費,自覺陸上輕軌(公用馬路)很是神奇。車站自拍一張~

路痴又迷路了。順着路走啊走。

而後,哪怕再迷路,窮途當哭罷了。


最後一站:墾丁


到臺北的第一天傍晚,我特別迷茫,探索的熱情支撐着我走了十公里,然後就像走了一天的親戚一樣,倦了。臺北沒什麼好玩的啊,臺北好小好破,一天就逛完了。
破敗成為這個城市的代名詞。
房租陳舊、地面坑窪不平、街道吵鬧、交通不便、消費不便捷,很難把它跟印象中的繁華都市聯絡起來。
我喜歡它文化的包容度。
書架上分了級的小說、漫畫明目張膽地擺着,同性情侶光明正大地牽着手。
我讚歎每個服務員都雙手遞上零錢,並輕聲細語「謝謝」的禮節。
有句slogan:「臺北三線小縣城」。誠然,國際上臺北是弱一線城市,不如北京上海香港;但是我從沒見過一個三線城市有臺北這樣的人文風景,沒見過這種「凌亂、陳舊而不髒」的街道,以及臺北人的市民素質。
中山堂我看了一眼轉身就走了。
原來真沒什麼好看的。看什麼?看權力衰敗後的可笑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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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墾丁,我一個人不敢騎摩托,一個人盯着烈日走了幾公里,中暑加曬傷而不自知。手機丟在了海灘上,第二天就要約車回國,各種擔心。這裏基礎設施比大陸的18線小縣城差不多,公交車大半小時一趟,伸手不見五指,而我居然在當地人的幫助下找回了手機。
旅行的意義,就在於一次又一次的探險與驚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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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有時間寫遊記啦,但是墾丁是個好地方。如果你有七天的假期,去墾丁;如果你有三天空閒,去墾丁;如果你只有一天時間,去墾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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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21 回到武漢。
過了一個生日,彼時,我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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