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10月26日举行的日中首脑会谈共同记者见面会上,日中一致确认将2019年作为“日中青少年交流促进年”,旨在推进两国的青少年交流。在此基础上,在进一步加强以青少年为中心的日中间国民交流的同时,为了更加扩大曾两次以上赴日的中国游客,从2019年1月1日起,推行鍼对中国大学生及曾两次以上赴日的中国游客进一步放宽签证的政策。

2. 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针对中国教育部公布的高校名单中包括的所有普通本科高校(1243所)的本科生、研究生及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的个人旅游单次签证
大学出具的在学证明书或毕业证书作为能确认经济能力的替代材料,在签证审查时,将能出具此材料的大学由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75所)扩大到教育部公布的高校名单中包括的所有普通本科高校(1243所)。物件为本科生、研究生及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
申请时所需材料有签证申请表(需要贴上本人照片)、护照、个人资讯处理同意书、户口本影印件、大学出具的在学证明书或毕业证书。

(2)针对过去3年内,曾两次以上以个人旅游签证赴日的中国游客的有效期限为3年的个人旅游多次往返签证
能确认过去3年内,有曾两次以上以个人旅游签证赴日经历的游客(仅限能以护照上的签证及上陆许可印证明的情况),在申请有效期限为3年的个人旅游多次往返签证时,不需要提交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
申请时所需材料有签证申请表(需要贴上本人照片)、护照、个人资讯处理同意书、户口本影印件、能确认赴日经历的现有护照或旧护照。

(注)过去3年内曾两次以上赴日仅限以下个人旅游签证的情况。
・个人旅游单次签证(有效期限3个月)(但,面向上述(1)的特定高校学生的签证除外)
・冲绳县多次签证(有效期限3年)
・东北六县多次签证(有效期限3年)
・足够经济能力人士的多次签证(有效期限3年)
・相当高收入人士的多次签证(有效期限5年)

3. 希望通过此次签证放宽措施,有助于进一步活跃日中两国国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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